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上级要求,现开始启动2019年下半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在2019年11月13日之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官方规定研究期限为1年,超过一年未结题的都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发表的论文可用复印件,注意复印全封面、版权页、目录等重要内容)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鉴定结项证书》中的课题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申报书》填写,不允许更改课题组成员)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份,外加封面(格式见附件)。以上材料均不需要电子版,各院部提交汇总表的电子版。
二、结题鉴定专家需5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鉴定专家。鉴定专家必须来自3个以上单位,每单位专家不能超过2人,专家组组长不能来自本校。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文科办,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
附件:
1、鉴定结项申请
2、延期申请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4、封面格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