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收回部分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谭树成发布时间:2019-07-17浏览次数:597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加快使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201966日发布)要求,学校已对经费执行未达标项目进行处理(检查节点:2019630日),收回本年度拨款经费执行未达到60%的部分和往年结转经费未执行的部分。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特点,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执行。我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2019年执行进度要求如下:

时间节点

经费执行率要求

当年拨付经费

往年结转经费

630

60%

100%

930

85%

---

1031

100%

---

 

对于未按进度要求执行而形成的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用于资助其他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统筹收回经费不再续拨,项目结题时按实际到款经费决算。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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