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申报成果材料情况进行了复查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推荐评审,现将拟推荐成果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与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顾明华,联系电话、传真:0532-86983266,电子信箱:gmh1973@upc.edu.cn)。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为2019年3月19日至25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