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顾明华发布时间:2019-01-23浏览次数:912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7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31月至201612月期间因故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参评)。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查重、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 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20192120时至3424,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以下简称《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书评、消息、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外文类论文还报全文的中文译文,外文类著作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

“申报渠道”一栏,我校申报者一律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

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相关条件见附件3、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学科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 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成果,需在经省评奖办竞标确定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申报者下载查新表格,按查新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一家。(具体方式方法见附件4由查新机构将查新报告书PDF版并带查新机构公章)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和省评奖办邮箱。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进行查新;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进行查新,课题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查新成果报送,可以在报送书面材料时报送,供专家评选时参考]

查新费用自理。查新时间一般至少为15个工作日,为避免后期集中查新,造成拥堵,可能延误成果申报,特此提醒申报者应尽早进行成果查新!我校申报者必须在325日前完成查新相关工作,取得查新结论,该结论将作为我校初评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逾期延误参加学校初评的,后果自负!

著作申报者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

5.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成果不得申报。如果该成果此前已在涵盖下列要求的数据库范围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果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联系山东大学图书馆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方式方法见附件7,其中原典、法律条文、自引等不计入重复率。

6.书面材料报送
  通过审核推荐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向科技处文科办报送。

三、组织推荐和材料报送
1、指标分配
  省评奖办将根据各授权推荐单位近三年获奖平均数、当年成果申报数、年总奖项数两倍左右的原则,分配推荐指标数额。因此,请各文科学院广泛组织动员优秀研究成果负责人积极申报,学校要求所有符合申报成果规定时间段内的C论文、SSCI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等高水平论文和所有科研学术著作第一作者,都要优选一项个人最好成果参加省奖申报展示,以保证申报展示成果数量。学校将按照所掌握的成果发表出版情况,考察有关人员申报展示情况。

2、组织推荐
  学校将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A类评价标准》、《B类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以下简称《专家赋分标准》)等文件和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按指标做好推荐工作。
3、报送书面材料
  第一轮,参加学校专家评选推荐会议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五份。

2)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一式五份,其中须提交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著作须提交五份原件。

3)申报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五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申报成果反响情况”字样。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界定,具体认定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工商或税务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查新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由查新机构返回的申报成果查新报告书一式五份。

5)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五份,申报者须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6外文类成果加报中文译文一式五份,论文需报全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译文

7课题类成果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一份(其中立项书原件在科技处文科办保存的不用提交,只需说明)、复印件一式五份;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

8著作类成果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由申报者手写签名。

第二轮,学校初评后,推荐参加省奖评比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匿名处理是指将成果或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有关个人信息涂黑或者去掉后打印,直至辨认不出,以下要求相同。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申报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

4)由查新机构返回的申报成果查新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

5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申报者在首页手写签名。

6申报者(第一作者)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注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7外文类成果加报中文译文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论文需报全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译文。

8课题类成果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9著作类成果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请注意!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及相关材料原则上不退还,作为档案材料。

四、其它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查新方式方法、查新表、已查新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请各文科院部于2019325日前将第一轮纸质材料集体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负责人,在得到通知后,请于410日前将第二轮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科技处文科办,以免延误申报。联系人:顾明华;联系电话:86983266;电子邮箱:gmh1973@upc.edu.cn

附件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doc

3.智库成果相关条件.doc

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doc

5.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论文、著作类).doc

6.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课题类).doc

7.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复率检测方式方法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