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崔伟发布时间:2018-12-27浏览次数:906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我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

4.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5日之前的,或在3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申报基础研究项目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项目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具体题目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初审

1.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应于201917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院部于201917日上午120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学院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院部签章)。

2.专家初审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见反馈。

(二)遴选推荐

1.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书》、《活页》进行修改,并于2019121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要求:《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一式7份(A4纸正反面打印),统一用长尾夹夹好;《申请书》、《活页》电子版)

2)各院部于2018121日上午12点前报送《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申报限额指标,对初选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确定拟推荐项目,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辅导,集中反馈修改意见。文科办同时进行形式审查,格式上的问题一并反馈。

(三)审查报送

1.材料完善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

(要求:《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长尾夹夹好)

2.学院审核

各院部应密切关注教师申报材料完善情况,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于214日将《申请书》、《活页》、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3.学校审查

学校对推荐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院部。

各院部及时向申报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并于216日前将最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各院部须根据学校申报工作整体安排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协调,落实具体人员负责申报工作,并确保工作联系畅通。

2.各院部须负责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重点对申报材料中的学科分类、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的申报资格和签字确认、经费预算;活页题目和信息隐匿、印刷排版形式等进行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6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填写模板”。

3.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学校不再单独受理。

4.申请书的数据表栏(第四页)格式有改动,请启用2019年度最新版的申请书和活页。

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邮箱:cuiwei@up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

 

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8.12.26

 

附件1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6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填写模板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8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填写模板.doc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8:2019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