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科技惠民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郑艳梅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1271

各院部、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科技惠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技术领域和支持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不符合指南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一)人口与健康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50项,每项支持额度10万元。

(二)农业科技(含海洋)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8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12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不超过8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不超过12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四)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于40%;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后补助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或登录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www.sipc.cc),点击“科技服务业务支持系统”中的“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在“注意事项”里查看《用户操作手册-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项目评审专家参考),各项目主管单位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必要附件包括:

1.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表及经费预算说明(模板请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下载板块自行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当期财务报表和上年度审计报告(仅针对企业申报的项目)

4.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各领域要求(详见各领域指南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例如人口与健康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单位资金匹配承诺函等;

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诚信承诺书(模板请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下载板块自行下载)。

(三)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明显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不符,或预算金额超出项目资助额度,且无法通过自筹保障项目实施的;

2.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四)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时间为20181025日至11517时,逾期系统关闭无法提交。;

四、其他事宜

如有其它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信箱:zhengym@upc.edu.cn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专项申报方向和要求.docx

                          科技处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