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2018年1-8月份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094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最新要求,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18年1-8月份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811日至831日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11日至8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

3、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811日至831日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4、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811日至831日内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由学校统一准备材料(我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

2、取得国际检索的PCT专利申请,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电子版(附件3)、《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电子版(附件4)、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且为青岛地区企事业单位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附件5)。

三、材料受理及报送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各专利发明人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附件5)和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8108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勇、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我校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发明专利(青岛地址).xlsx

附件2:我校申请日为2013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青岛地址).xlsx

附件3: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4: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5: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x




科技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