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者:崔伟发布时间:2018-08-02浏览次数:784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鲁科字【201879号)已经下达。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签订合同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个人申报页面“我的项目管理”中“下载合同书模板”或者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 填写的合同书中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填好后在个人申报页面“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此步骤请在85之前完成。

2、之后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3、上级审核完毕后,科技处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打印书面合同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注意签字),请在86下午18:00之前报送科技处。

    二、重点项目省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经费指标文件,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市财政局。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由省金融学会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四、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2019331前完成研究工作,除特殊原因经申请同意延期外,超过研究期限不予结题。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

省软办联系电话:0531-66777121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113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科技处。科技处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

附件:立项书扫描件下载

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8.8.2

立项书扫描件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