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出具的结题鉴定证书一份,需要评审专家签名并加盖公章。来科技处办理业务时需持原件供审核,业务办理完毕后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存档。
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证明》(附件1)一份,需院部相关领导审批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科研经费结转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需院部相关领导审批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2014年度——2016年度办理的横向项目经费本预算包含着12%的绩效,需要先对这12%的绩效进行处理才能进一步办理经费结转业务,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①可以继续提取绩效,填写《绩效支出与绩效奖励发放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绩效发放对象必须是本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所发放绩效的比重必须高于其他成员,院部相关领导审批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可以不提取绩效,负责人需到财务处把12%的绩效调整到其他科目再办理经费结转业务。
以上两种方式都需要提供财务出具的《科研经费支出预算表》原件,供科技处审核。
5、课题负责人在科技处计算机上登陆财务系统,向科技处工作人员出示项目结余经费以供审核,审核完毕后退出系统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6、课题负责人在科技处计算机上录入办理经费结转业务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