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充实和调整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者:崔伟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643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需要,落实我市智库建设有关要求,加强驻青高校、研究机构和党政工作部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优势,经研究,决定充实和调整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推荐人选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正派的思想作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推荐的人选应在本学科或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过硬的研究成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或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建设中发挥过积极作用、有过积极贡献的科研管理人员和党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

(三)市委党校、市社科联(院)、驻青高校等单位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应有正高级职称,也可以推荐成就突出的副高级职称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学术水平突出的,可不受职称限制。学校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院)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列为入库专家人选,不受职称限制。

(四)入库专家人选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并且愿意承担宣传阐释党的理论、分析研判社会舆情、参加评审社科项目、参与有关课题研究等工作任务。

二、专家分类

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根据研究方向拟分为八大领域,即经济管理类、政治法律类、文化文学类、社会治理类、城市建设类、哲学党建类、教育科技类、基础理论类。

驻青高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可以根据学校特色,补充推荐海洋、农业、影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

三、推荐程序

(一)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有意愿参与推荐的我校教师需填写《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汇总表》(附件2)。

(三)对于本专业本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学术拔尖人才,请各院部在《汇总表》中进行标注,作为本单位重点人选进行推荐。

(四)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64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版(每份推荐表以教师姓名命名,推荐表不需要纸质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需签章)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邮箱:cuiwei@upc.edu.cn

科技处文科建设办公室

2018.5.30

附件1-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