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李国鼎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559

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李国鼎基金会)就联合资助海峡两岸科学家合作研究达成的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李国鼎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两岸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和结题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资助领域为太阳能科技(申请代码为E06)。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 太阳能光热利用

1)海水淡化与水处理净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能源系统

4)传蓄热材料

2. 新一代太阳能电池

1)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2)有机太阳能电池

3)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

4)铜铟锭硒(CIGS)及铜锌锡硫(CZTS)薄膜太阳电池

3. 太阳能光化学与光生化研究

1)光电催化能质传输与转化

2)光催化降解及能源转化

3)微藻光合固碳及能源转化

4)光合生物产氢

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须选择上述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

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1911日至202112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7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7项左右。资助经费的使用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予以转发,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按照指南要求撰写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8525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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