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针对部分2017年度文科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本次参与中期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2017年立项的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中的博士青年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自行组织,检查专家组成员由5-7人组成,其中至少1-2人为院部外专家。
2、检查内容应以项目《任务书》中“预期成果”为依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与原项目密切相关,规范标注,成果产出时间应为项目立项后,开展研究工作阶段内。
3、允许通过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为:论文成果要求已经公开发表或者已经收到期刊录用通知;或者项目已经升级为上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纵向项目,以收到立项通知为准。
4、各院部须对检查结果负责,科技处文科办将抽查项目中期检查情况,如有问题,将追究院部管理责任,且直接影响本院部自主创新项目经费后续拨款情况。
5、对于不能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也须提交《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已经完成的相关研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后续研究工作,以保证能够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将酌情少拨或停拨其项目研究经费。
三、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提交《中期进展报告》一份,须附相关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论文成果需复印完整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并标出所标注项目基金号的相关文字,其他材料如论文录用通知、上级项目立项通知等)。
(2)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提交《中期进展报告》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应由院部签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文科办。
2、院部科研秘书
(1)中期检查完成后,报送《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打分表 》(附件3)一份,须有院部签章和专家签字,并同时报送专家组成名单。
(2)汇总本单位应参加中期检查项目情况,报送《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四、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请各院部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2、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中期检查材料并按学院要求按时报送,科研秘书应做好各类材料的汇总、审核并按时报送科技处文科办。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咨询。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电话:86983266
邮箱:gmh1973@upc.edu.cncuiwei@upc.edu.cn
附件:1、2017年度文科自主创新项目参加中期检查名单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人文社科类2017版)
3、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表
4、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文科办
2018年3月8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人文社科类2017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