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国家自然基金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支出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谭树成发布时间:2017-05-04浏览次数:328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目前我校国家基金已经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仍留在原经费本使用,预算控制额度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后续研究需要重新制定,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财务规定合理合规支出。

2015年(含)以前结题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结余经费应于201712月前执行完毕;2016年结题的应于201812月执行完毕。

请已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按以上进度和要求及时列支结余经费。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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