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445

各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

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15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11月至2014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过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且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已参加过往届省评奖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拟获奖成果审读、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20174100时至52024时),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以下简称《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电子版。外文类论文还须报全文的中文译文,外文类著作须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

“申报渠道”一栏,我校申报者请一律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

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需在经省评奖办竞标确定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申报者下载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一家。由查新机构将查新报告书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将纸质报告盖章后报送省评奖办。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查新费用自理。查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为避免后期集中拥堵造成延误申报,提醒申报者及早进行成果查新!我校申报者必须在531日前完成查新相关工作,取得查新结论,该结论将作为初评重要依据之一。

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进行查新和报送;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进行查新和报送,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查新成果和支撑材料报送评选。

著作申报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5.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成果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超过规定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对拟获奖成果重点核查,超过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以上两种情况均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并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三、组织推荐和材料报送
1、指标分配
  省评奖办将根据各推荐单位成果申报展示数量,计算分配指标数额。因此,请各文科学院广泛组织动员优秀研究成果负责人积极申报,学校要求所有文科自主创新项目负责人,都要优选成果参加本次省奖申报展示,以保证申报展示成果数量,争取在今年的省奖推荐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2、组织推荐
  学校将组织评选专家,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A类评价标准》、《B类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以下简称《专家赋分标准》)等工作程序要求,在对申报成果申报条件、客观赋分、查新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按分配指标对申报成果做好初评选拔推荐工作。
3、报送书面材料
  第一类,参加学校专家评选推荐会议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五份。

2)论文、研究报告类成果一式五份,其中须提交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须提交至少三份原件,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五份原件。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严格按照《A评价标准》、《B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

4)参评成果查新结论复印件一式五份。

5)外文类成果须加报中文译文一式五份,论文需报全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译文。

6)课题类成果须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7)著作类成果须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由申报者手写签名。

第二类,学校初评后,推荐参加省奖评比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匿名处理是指将成果或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有关个人信息涂黑或者去掉后打印,直至辨认不出,以下要求相同。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做匿名处理;著作需提交三份原件,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

4)申报者(第一作者)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注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5)下载打印申报成果已查新承诺书,由申报者填写并手写签名。

6)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份,申报者在首页手写签名。如该成果此前已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范围需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等数据库),连续13字符相似就会判为重复(13字符相当于6-7个中文汉字),其中原典、法律条文、自引等不计入重复率。

7)外文类成果须加报中文译文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论文需报全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译文。

8)课题类成果须加报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9)著作类成果须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由申报者手写签名。

请注意!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及相关材料原则上不退还,作为档案材料。
    四、其它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查新方式方法、查新表、已查新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请各文科院部于2017531日前将第一、三类纸质材料和成果集体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负责人,在得到通知后,请于615日前将第二、三类纸质材料和成果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科技处文科办,以免延误申报。联系人:顾明华;联系电话:86983266;电子邮箱:gmh1973@upc.edu.cn




                                                       科技处

                                                    201746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doc

3.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doc

4.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论文、著作类).doc

5.山东省第三十一次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课题类).doc

6.申报成果已查新承诺书.doc

7.智库成果相关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