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办理流程

发布者:孙伟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1138

一、会议举办前:

      1. 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确认所举办学术会议符合资助标准;

      2. 报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交流活动立项申请表》(电子版),已提交年度学术交流计划的可不报送。

二、会议结束后:

      1. 将会议资料报送档案馆归档(归档要求参考《管理办法》,具体以档案馆要求为准),并领取《会议资料归档交接单》;

      2. 将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交流活动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会议资料归档交接单》和会议资料电子版(与档案馆归档资料一致)报送科技处。

三、科技处审批资助额度(每年度3月份、10月份集中审批)。

四、发放资助。


负责科室:科研平台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办公楼13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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